这是一篇迟到了快半年的游记。
我好像总是这样,在事情的最初是饱有热情的,就像blog的最初连更四条,但是现在欠下的债越来越多。直到现在,迫切的想要给自己留下些什么,迫切的想要坚持点习惯的时候,我又回到了这里。说实话,这段旅程我已经记不起太多,记不清我们在麦当劳荒唐的错过飞机,记不清我们临时改航班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睡上三个小时又再次启程,记不清一路的魔术和冷笑话,记不清大峡谷的落日余晖,记不清纪念碑谷的泥泞山路,记不清羚羊谷的满目红岩,记不清狂走拉斯维加斯的灯火阑珊。我向来是记不住地名的,记不住在哪个花园里面,我们轮流给对方当摄影师,记不住在哪个雪山下,我们一起遥望,记不住在大峡谷的哪一站,带着恐高的小伙伴一起穿梭在自然山间,记不住在哪里的酒店里我们把酒言欢...
我记不住的那么多,以至于现在甚至有些难以分清每张图片属于哪一个公园,难以分清那时候的快乐和友谊是否真实,那时的我是否真的那般幼稚。但是或许是从那时起,我开始懂得人生是旷野。
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好久了,久到一些人很难再遇见了,久到记忆开始失真。但是在大峡谷的山林徒步带来的感悟,却不是时间尺度所能稀释的。在那之前,也在那之后,我永远会觉得穿梭在林间,是人生最美好的体验。不论身边有三五好友,又或是孤身一人,不论耳机里是舒缓音乐,还是谛听自然呼啸,不论身边风景是巍然的峡谷,还是茂密的树林,它始终美好。我无数次幻想过,如果那时候有无人机从我们头顶飞过的话,看到的应该是几个黑点在广袤的地图上闪烁移动,我想当人觉得自己渺小的时刻,或许是最接近自我成就的一刻。我喜欢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石路上,又或是在路很窄的时候,踩在落叶上,因为起伏本身就是充满乐趣的。我喜欢随处找一块石头坐下,它不必有最开阔的视野,望下去是无底深渊也好,是旁逸斜出的树木也罢,只需要你静静的坐在那,你就会感受到旷野的存在。我喜欢一群人聚在一起,等待着夕阳,不管看到还是没看到,都会觉得值得,因为等待本身就是意义。我喜欢从夕阳中开到黑暗的大巴,刚上车时总是人声鼎沸的,直到天色渐黑,人们总会很有默契的开始安静,直到窗外的蝉鸣盖过发动机的声音,那时候,哪怕车内依旧熙熙攘攘,却有身边空无一人的宁静。